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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等14家单位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08-07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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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河北省地矿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沧州市海洋环境监测站)、内蒙古精功测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研究院、哈尔滨公众地理信息研究所、黑龙江源泉国土资源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等14家单位的甲级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83日至20168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388223022172238 

  传    真:010-63882233 

  电子邮箱:chzz@sbsm.gov.cn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20168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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