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42号),经国土资源部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拟对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等164个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大兴分局执法监察队副队长刘昕等263个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拟通报表扬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11月12日—1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至国土资源部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 系 人: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法制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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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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