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现将《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进行备案前的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12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13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邮政编码:100812
联系电话:66558293 (余海洋)
公示文件链接:
1.《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2.《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表
3.《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合同》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