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土资党发〔2017〕36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滕红光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
王兴山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审计处调研员;
张全健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调研员;
彭晓军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调研员;
刘敏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调研员;
段秀铭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调研员;
王玉玲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调研员;
刘晓丽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与资源储量处(矿产勘查办公室)调研员;
王禹生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省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调研员;
王伟宏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调研员;
付宗强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处调研员;
庄永青、刘泮池同志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信访工作办公室)调研员。
免去:
滕红光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宗强、张全健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刘敏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职务;
段秀铭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集体土地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王禹生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刘晓丽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职务;
王伟宏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副处长职务;
庄永青、刘泮池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信访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彭晓军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王兴山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副调研员职务;
王玉玲同志的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矿产勘查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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