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结果公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位甲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2015-07-28      来源:地质环境司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查,附件所列资质获准换证。现将获准换证的资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防治处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

  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22   66558316(传真)

  附件:获准换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单位名单

  2015728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