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是矿产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2018年信息公示工作已部署启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持续推进,深化改革,确保信息公示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意识,让矿业权人更加熟悉并掌握信息公示制度内容,提高填报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心;让社会更加了解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主动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扎实做好抽查工作。各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深入实地全面核查矿业权人公示信息情况,提高工作质量和核查效率,做好跟踪服务,督促矿业权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是细化完善制度标准。严格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移入和移出管理,统一尺度和要求,细化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制度办法,对应列入异常名录的要及时按程序列入,对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按程序移出,并及时将结果公开,强化信用管理。
四是推进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设,探索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用作为评优评先等基本条件,并积极推进将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纳入地方政府信用平台,实现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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