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 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组织实施。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年度资金支持额度、根据审核论证结果确定资金预算和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国土资源部重点负责技术性工作。为健全完善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激励和引导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专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国土资源部多次召开部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加强了专项技术力量建设,组建了专项技术处;严格专家论证管理;强化专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专项工作从一开始就进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