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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田红旗建议建立环保工作政府机制

2014-03-13      来源:中国矿业报     作者:王琼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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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产业转移示范区内项目的增多和各县域经济的迅速发展,示范区面临的环保压力也随之增大。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副主委,中南大学副校长田红旗建议,建立环保政府工作机制,确保示范区内的生态和环境。

  为促进地方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国家于2009年~2012年共批准设立了安徽皖江城市带、广西桂东地区等6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田红旗表示,这些产业转移示范区内各县域经济发展迅速,落地项目越来越多,产业集群初具规模,承接效益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示范区面临的环保压力也随之增大。各示范区均为各属地的江河流域的中上游,一旦环境和生态被破坏,示范区本地和相关各江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环境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环保政策落实不力、园区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评审批问题突出。”谈到示范区现状时,田红旗分析说,产业转移环保政府作为机制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缺乏明确的布局及配套环保规划,环保系统监管能力薄弱,环境保护责任不明晰,环保配套不完善。

  田红旗建议,要建立政府环保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明确的承接产业转移布局和环保规划。制定与现有产业协调和产业群相配套的环保规划,制定环保应急处理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二是规范环保审批,下放环保审批权。分类分级、分权分责和定时高效审批,对于一些轻污染项目,以及一些市县环保部门有能力把关的项目,将环保审批权下放,加快项目的审批流程,加速承接产业转移的环保审批进度。三是科学设定发展评价体系。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方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对地方政府业绩考核中环境考核指标权重,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将环境保护指标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参数,促使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组织地方经济活动时自觉考虑环保因素,树立绿色政绩观。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度。把环保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明确环境责任追究制度的对象范围、主要群体、具体情形、判断标准等,做好环保工作终身背书追责程序的设计。五是完善相关配套。出台特殊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低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高附加价值的优质产业转移项目入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加大环保产业支持力度,尽快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六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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