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日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发布施行,结束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无章可循的局面。
2001年3月20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出台,提出了今后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
2001年5月12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
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以第394号令公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2005年5月14日 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05年5月20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2006年12月-2007年2月 联合中央组织部、建设部和教育部,开展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
2007年11月23日 国务院批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
2008年5月-6月 举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之力,从13个省(区、市)、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大学的118个单位调配了1225名地质专家,组成108个地灾应急排查组,全面开展汶川地震灾区地灾隐患应急排查和调查评估工作。
2009年4月13日 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部署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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