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按照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统一部署,近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以下简称“武汉督察局”)在充分统筹谋划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耕地保护督察工作。
6月21日,武汉督察局张先余局长主持召开专题局务会,总结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会议认为,自武汉督察局在向湖北、湖南、贵州三省人民政府转寄《督察通知书》后,三省高度重视,目前全局三个督察组与三省人民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对接。根据局工作方案及三省实际,各督察组通过在线督察系统批量比对、往年督察数据分析、人工比对复核、群众信访举报和网络媒体信息梳理等方式,形成部分疑似问题清单,圈定了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已具备开展驻点督察条件。会议强调,此次督察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三定规定”印发后,陆昊总督察部署的第一次整装性任务,全局上下要按照总督察“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落实“对省督察、全覆盖、看变化、抓典型”的工作要求。同时在督察期间要实现党建与业务的融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调研、检视、整改、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落实主题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吃、住、行等方面纪律要求,做好督察组全员的监督管理。
目前,武汉督察局耕地保护督察已进入实地督察阶段,已派出三个督察组21人进驻三省,对省级人民政府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以及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计划执行等情况开展内业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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