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媒体

四川规范实施“点状用地”政策 助推乡村振兴

2019-07-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中新网成都7月2日电 (王鹏 何浠)四川省自然资源厅7月2日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日前已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点状用地”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规范实施“点状用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指导意见》指出,“点状用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按照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点状报批,按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灵活点状供应,开发建设服务于乡村振兴的项目用地。   
  “点状用地”具体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   
  记者了解到,“点状用地”政策的目的是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通过重点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健康养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手工作坊,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建设项目落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激发农村产业新动能。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田文介绍,传统用地方式是按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规模来供地,供应的土地全部按建设用地管理。“点状用地”创新了用地方式,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占用)多少的原则,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占用)手续,更加精准化。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点状用地”项目按准入负面清单管理,通过11个方面的负面清单,强化对“点状用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限制用地范围、严格用途管制、严格供应管理、严格建设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完)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