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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三个保障”推进收储矿井土地再利用

2019-11-29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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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淮南市土地储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集思广益,积极盘活退出矿井存量资源,开展对收储矿井土地的再利用,做好“三保障”。

  保障资金。按照“成熟一宗、收储一宗”的原则,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充分协商,对配套齐全、可再利用的土地先行收储。截至目前,总收储费用约7.38亿元,已付2.59亿元。

  保障项目。按“以供定储”的原则,因地制宜,做好项目储备谋划,保障收储矿井土地的再利用。将符合利用条件的原潘一矿矿井土地1086亩,用于淮南东辰集团建立煤电固废产业园,该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一期总投资约20亿元,用地面积约370亩,规划建设8条煤矸石陶粒生产线、2条年产5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6个5万吨粉煤灰钢板存储仓等。二期总投资约26亿元,用地面积约716亩。

  保障交地。为确保储备土地安全,对已收储的矿井土地,通过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围挡(墙)圈建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必要的整理和管护。在不影响供应的前提下,根据土地实际情况,结合项目具体进展,安排移交地上资产和土地。截至目前,已接收原李嘴孜矿工业广场土地287.28亩,委托八公山区政府管护,已移交原潘一矿矿井土地370亩,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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