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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局积极稳妥推进东海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2020-01-23      来源: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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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自然资源部东海局履行海区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海区海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承担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的第一年。

  这一年,在自然资源部党组的领导下,东海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在2018年组织开展东海区围填海现状调查、海域使用疑点疑区核查和国管填海项目跟踪监视监测基础上,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在2019年底前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制定,提出年度处置目标,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的目标任务和自然资源部的部署求,认真贯彻“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原则,召开东海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研讨会,制定出台《东海区围填海历史问题处理方案备案审核和监管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东海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率先完成已确权未填完用海项目备案审核

  2019年,在对已确权未填完用海项目备案的审核方面,东海局年内完成了对上海金山新城区7个未填完项目的备案审核和金山区滨海综合会展中心等7个未填完项目继续实施围填海必要性等事项的核实。2019年12月18日历时两年建设的上海金山区滨海综合会展中心等围填海项目完工。东海局加强对地方已批未填完项目备案的指导,年内完成对江苏省73个、福建247个、浙江136个已确权未填完项目的梳理和处理意见审核;会同地方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在对东海区463个已确权未填完项目梳理基础上,根据用海项目性质、产业政策符合性,完成对苏浙闽三省已确权未完成项目继续填海和优化调整清单的第二轮复核。

  有序推进围填海用海项目补正清单审查

  确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是分类施策制定处理方案,积极稳妥推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基础。2019年,东海局根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统计口径,在对已批项目补充调查和补正清单审查方面,年内,完成江苏1个、浙江2个和福建省已确权项目补报清单的审查;在对未批项目补充调查和补正清单审查方面,东海局组织力量,按现状补充调查--数据审查-清单审核的流程,年内完成对苏浙闽三省共100多个未批用海项目补正清单的审查和意见反馈。

  做好处理方案备案初核

  2019年,东海局收到东海区12个过渡期区域处理方案的备案材料,经组织现场踏勘、无人机航拍、调研座谈和沟通磋商,年内已相继完成对12个方案的初核和意见上报。

  对于收到的苏沪浙闽省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年内已相继完成苏沪浙三省处理方案的备案初核和意见反馈,以及福建省处理方案的前期初审。

  加强获批处理方案落实监管

  2018年底和2019年,东海区有上汽宁德基地建设用海项目(全国首个获批)、南通滨海园区三夹沙临港工业区用海项目、宁波市镇海区新泓口东侧区块围填海项目、苍南县江南涂区域、浙江省乐清北港区、浙江省平阳新兴产业园区、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园区)和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域共8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获批,年内,东海局已分别致函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就处理方案的落实提出监管要求,并组织局所属中心站编制了各处理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方案。

  东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责第一年,也是海域海岛纳入“两统一”管理的第一年,围填海管控任务十分繁重。过去一年,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海区派出机构建立健全围填海监管体系,加强对地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情况以及报国务院批准围填海项目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闲置围填海开发利用、违法用海查处、生态保护修复和拆除等情况的监管要求,东海局积极稳妥推进东海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于合法合规的围填海项目,监督指导海域使用权人加快妥善处置;对于取得合法用海手续且已完成围填海的项目,依法督促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开发利用,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围填海资源;对于取得合法用海手续但未完成围填海的项目,要求最大限度控制围填海面积,集约节约利用并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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