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山东省海洋局公示该省海洋系统涉企现场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该清单包括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共2个行政检查事项。
根据该清单,海域使用监督检查的实施层级为省级、市级、县级,设定、行使依据为2001年10月通过的《海域使用管理法》;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海岛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层级为省级、市级、县级,设定、行使依据为2009年12月通过的《海岛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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