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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局积极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

2020-09-28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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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编制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支持休闲农业、旅游农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创意农业、农村电商等,以及延伸当地农业产业链的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冷链、农产品产地市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鼓励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土地资源,形成的建新指标除满足安置需求外优先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通过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将节余指标在本县域范围内乡镇挂钩使用,优先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项目视同符合规划,参照批次用地方式,简化审批手续单独组卷报批。城镇开发边界外点状布局用地项目建多少、报多少。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建设的配套设施,按规定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乡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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