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暂行办法》、《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吉安市自然资源局高位推动,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及时出台实施方案。2019年12月18日该局草拟了《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吉州区人民政府、青原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财政、住建、城管市理、消防支队、房地产管理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发布了征求《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该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召集相关部门、技术单位讨论制定了有关技术规程。2019年12月27日,该局向市政府呈报《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方案(试行)》。2020年1月8日,市政府办正式印发了该方案(含《附件1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附件2吉安市房产面积计算规则(试行)》、《附件3吉安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面积计算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