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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不动产登记程序

2020-07-24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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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查解封登记、更正登记、换证登记,即时办结;新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不含批量)、二手房转移登记(不含继承)、预告登记、变更登记,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受理完成后2个小时办结;“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是进一步简化办理不动产低压登记程序。自2020年7月1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商业银行(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在指定的抵押权人经营场所通过网络或数据传输的方式申请办理,不再受理抵押人持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资料的登记模式,让抵押人“一次都不跑”。

  三是进一步简化登记申请婚姻关系审查。自2020年7月15日起,自然人因取得不动产登记和自然人因抵押、出售、赠予不动产申请登记,分别主要依据当事人申报,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以权属来源文件记载的取得权利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和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作为抵押人、出让人、赠予人办理相应登记事项,不再审查其婚姻状况(特殊情况除外,详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改进不动产登记婚姻状况审核工作的通告》)。

  四是进一步完善”一次也不跑”服务。自2020年7月15日起,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登记申请人可选择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州不动产线上综合服务大厅”,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也可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在线核验电子证书(证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一步完善“一次也不跑”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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