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转型发展中,江苏加快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主动、抢得先机。目前,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进入招标实施阶段,所有设区市和近四分之一的县(市、区)已印发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努力践行新理念
2019年,江苏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631.5亿元,比上年增长6.1%。但江苏人多地少,开发强度大,环境容量小,资源环境日益成为发展的硬约束。
为此,江苏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作为筑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保障的基础,纳入省委深改委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江苏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省市县同步推进
以2023年基本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省全覆盖为工作目标,江苏率先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市县分级体系。
2019年12月2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印发;截至2020年6月22日,江苏所有设区市及25个县(市、区)印发总体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在方案中均明确,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市领导任组长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宿迁市由市长亲自担任组长。
重点区域全覆盖
根据各地印发的方案,2020~2022年江苏省级登记项目包括开展34个省级自然保护地和18条省级以上骨干河流(湖泊)登记工作;各设区市将重点完成57个自然保护地、130条骨干河道以及31个湖泊(水库)登记任务;各县(市、区)也将基本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的登记任务。江苏重要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洪泽湖、骆马湖、通榆河等河流湖泊都将完成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江苏将启动非重点区域的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级财政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江苏省级财政仍然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给予保障,一次性批复省级三年一揽子工作预算,并已下达2020年度工作经费1624万元。各设区市也通过部门预算或专项预算方式,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突出特色显作为
江苏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12个试点省份之一。在试点经验基础上,江苏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形成了自己工作的特色。
为紧密衔接国家计划,确保自然资源部在江苏开展长江、太湖两大重要水系的登记工作顺利完成,江苏启动了连接并调节长江、太湖两大水系水量的望虞河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国家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统一监管。苏州全市依据水乡特色形成了分年度100条(个)水流确权登记的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水流三维登记模式;无锡市根据本市开展的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优化整合、勘界立标工作,联合林业部门融合推进两个项目,不仅提高了效率,还节约了资金。
2020年是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之年,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要求,江苏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已按下工作开展的加速键。目前,2020年省级15个项目的实施方案全部编制完成并印发;项目招投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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