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地方动态

漳州市信息共享化解安置房“办证难”问题

2019-12-04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明确,今后,住建局将拆迁安置房产权人、坐落、面积等信息提供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办事群众只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安置合同、完税凭证,即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
  据介绍,此前,群众办理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自行到住建局开具拆迁安置房确认证明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给群众办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为进一步精简材料,方便群众办事,漳州市通过这种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方式,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