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局紧盯域内闲置土地问题,扎实开展了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了《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一人一地抓好清理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咸阳市涉嫌闲置土地处置率达79%。
强化供后监管,实行一地一策。加强项目供地后日常监管,采取一份合同管理、一支队伍监管、一套机制约束的管理方式,力促企业按期开工建设。
优化处置方案,畅通对话渠道。与土地使用权人建立协调沟通渠道,逐级上报处置意见,确保处置过程上下参与,处置结果公平公正,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给予优惠用地政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施行“增存挂钩”,建立奖惩机制。明确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量,根据任务完成量,建立奖励或者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效调动处置工作的积极性。
引入“诚信管理”,确立“黑名单”体系。将法院、信用机构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和不配合处置的土地使用权人纳入土地招拍挂失信“黑名单”,禁止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活动,切实减少低效利用和隐性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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