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资阳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资阳市委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制订,既是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9号)》的必要举措,也是全面完成市委深化改革2018年专项任务的工作要求,对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立足于资阳实际,在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这一核心,从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强化耕地生态保护、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等7个方面20个小点提出措施。《实施办法》具有三个特色:一是结合度高。提出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强调了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与永久基本农田的有效衔接;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发挥耕地占补平衡倒逼机制的作用。二是操作性强。将自然资源部关于重大项目预审和报批最新政策融入《实施办法》;灵活管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鼓励跨县(区)、跨市(州)调剂和流转;进一步拓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资金和项目来源渠道,统筹核定多部门涉农项目的新增耕地指标。三是监管考核严。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耕地保护职能职责;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监管网络;突出耕地保护考核内容,明确奖惩机制等。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