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萍乡市芦溪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打违办、芦溪镇人民政府对芦溪镇正大街、丰泉村、温埠村等3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此次拆除行动对比以往呈现违法行为小而隐秘,巡查人员发现及时,拆除行动部署速度快等特点。这与芦溪县人民政府对两违违法行为采取的严抓共管机制有关,将村、乡(镇)政府、县部门多层次展开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建立工作机制缩短从发现到拆除行动的时间,有效的将两违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还城市良好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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