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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坚持以集中安置为主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2018-12-12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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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以来,陕西省始终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和关键性的生态工程,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集中安置为主、鼓励进城入镇,实施社区化、融合式安置,给搬迁群众如期脱贫提供了有力保障,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陕西实际的易地扶贫搬迁新路子。

  一、切实发挥政策引导功能 

  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启动之初,该省就制定了以《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为核心的“1+X”的制度体系,结合全省关中秦岭北麓和渭北旱源地区、陕北白于山区、陕南秦巴山区三大板块的区域实际,提出“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鼓励进城入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安置”的安置思路,一是制定了分片区的量化指标,明确关中、陕北、陕南三大片区集中安置率分别不低于90%、85%、80%,陕南地区城镇安置率不低于60%,其他地区不得低于65%。二是明确了差异化的补助政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人均补助5.5万元(其中人均2万元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散安置人均补助2.5万元(不予配套基础设施资金)。三是明晰了集中安置认定标准,将“进城入镇安置的一律视为集中安置”,并享受集中补助,延伸了集中安置范围,也有效调动了搬迁群众进城入镇的积极性。同时,对新规划建设的集中安置社区,按照平川、坡塬、山区新安置的移民户应分别不低于100户、80户、50户,并按照因地制宜、宜大则大的原则,适度规划安置规模。

  二、紧扣规划管控的集中安置“龙头” 

  在规划编制上,畅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通道,实现省、市、县三级规划文本的纵向贯通,将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融合,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为实现搬迁与脱贫衔接、生产与生活同步、安居与乐业统筹奠定基础。在搬迁选址上,坚持做到“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即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靠近城、集镇、园区和中心村;达到房产能升值、增收有保障、基础配套强、公共服务好的要求,增强吸引力,实现可持续。全省共规划建设2390个安置社区,其中1478个安置社区位于城镇、产业园区和旅游景区附近。在统筹推进上,将易地扶贫搬迁和其他类型搬迁同步实施,优先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方的群众搬迁到宜居宜业的集中安置社区,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标,着眼于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整合力量、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做到搬前精心谋、搬中配套建、搬后紧密跟,以促进人口聚集、资源集中、要素聚合,实现各类搬迁集中化和效益最大化。

  三、坚持分层分类的集中安置方式 

  坚持以户定房,先人后方,综合施策,精准到人,在精准摸清搬迁群众家庭人口、发展条件、文化水平、技术技能等情况的基础上,因户因人施策,分层分类融合式安置。一是对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稳定就业、适应能力强的群众,鼓励到县城及以上城市安置,鼓励跨县区、跨镇办搬迁安置。二是对有一技之长或有一定谋生能力,适宜从事二、三产业的搬迁户,进入集镇或农村新型社区安置。三是对贫困程度深、自身条件差,对土地依赖程度高的搬迁户,就近在中心村或农村安置点安置。四是对五保户和特殊家庭户除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以外仍需要解决住房的,全部通过“交钥匙”工程统一建设搬迁安置房,配套探索“一院两制”的集中供养方式进行集中安置。五是对确实不愿意集中安置的群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定的分散安置或运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决其安全住房问题。截至目前,该省累计建设5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社区2276个,集中安置 43.75万户 149.85万人,城镇安置 31.21万户106.58万人,集中安置率 90.73%,城镇安置率达64.72%。

  四、坚定“精准搬迁”的集中安置标准 

  该省大力实施精准搬迁、精确施策、精细管理的“三精”管理模式,坚持三份协议一次签、三项规划一体编、三类建设协调推、三就措施配套跟、三方力量同发力,通过一揽子措施把“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落到实处。一是筑牢脱贫保障。以集中安置社区为中心,探索建立劳动力资源账单、就业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和就业脱贫明白卡“三单一卡”就业脱贫模式,实现人、地、房、业精准对接,确保每户至少参与一项脱贫产业、有一人稳定就业、有一人掌握一至两项发展技能。二是推进社区融合。按照搬迁安置社区的规模大小,分别设立独立型、融合型、挂靠型等安置社区,不断健全社区机构。加强安置社区阵地建设,完善社区党组织。优化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确保搬迁群众在安置区遇事有人管、就近可保障、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三是加强民风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作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新民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树立先贤典型,引导群众增强勤劳致富、脱贫光荣意识,从根子上解决思想脱贫问题。四是强化权益保障。探索实施“搬出地管理林和地、迁入地管理房和人”,推行“居住证”制度,既保障了搬迁户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益,又确保了其在迁入地平等享有基本养老、低保、就业、就医、上学等社会保障,实现在新安置社区的身份认同。

  五、凝聚协同推进的集中安置合力 

  坚持省市县镇村“五级书记”抓搬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制。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省委、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把责任夯实到人,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的“一线指挥部”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一线总指挥”作用。二是统筹力量合力抓。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单位,坚持领导力量、支持政策、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四个倾斜”,把最能攻坚克难、最能统筹协调的干部放到搬迁工作一线。明确了省内28个系统职责分工,既有省级部门的牵头统筹,又有市、县(区)的分级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抓推进的工作合力。三是试点示范全员抓。组织召开各级各片区现场观摩会,通过学典型、看变化、谈感受,统一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在全省范围开展了100个示范社区和配套示范园区“双示范”建设活动,开展了整村整组搬迁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双试点”活动,进一步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四是严实作风务实抓。把“延安精神”贯穿于搬迁工作全过程,始终保持同搬迁群众的血肉联系,将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严实作风和精准的要义落到实处。在易地扶贫搬迁领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通过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对标国家政策,持续纵深推进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精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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