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锦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批而未供 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暨2018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议。杨林副市长作工作部署。
会议通报了前阶段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阶段工作建议和要求,并对市国土局起草的2018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7月13日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后,市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通过建机制、摸底数、强调度、重指导等措施积极推进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和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闲的思想”,主动作为,敢于动真碰硬,上下协同,形成合力,打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攻坚战。二要加强领导,因地施策,集中力量推进消化处置和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落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打折扣,确保专项行动和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预期目标。三要强化督考,严格奖惩,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地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双周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市政府要进行约谈问责。
会议要求,一是以开展“重强抓”专项活动为契机,干字当头,攻坚克难,把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和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二是担当作为,密切配合,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使我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新提升。三是在落实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跟踪问效,确保将督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纠正到位。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土地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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