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和落地速度。结合我局职能,制定多种举措,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一、梳理我局审批事项,精简办事流程,印制办事指南。
对主体材料具备,其他附件材料存在缺失的项目实行“容缺办理”,申请人只要出具书面承诺,采取先批后补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批,提高预审等审批事项的办理效率。
二、对土地出让和办证阶段土地使用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共享,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三、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对于因办理过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抵押登记业务)而产生的测绘成果,经审核未发生界址界限变化的,当权利人申请转移登记或补换证登记时,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免费提供配图,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测量。
四、根据《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云县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先租后放上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根据项目产业周期合理确定出让年限,弹性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30年。通过缩短土地使用年期,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缓解中小企业初期资金压力。
五、现有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和办理用地批复,可直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六、探索“标准地”出让。在完成评估的基础上,挂牌出让时明确公告规划建设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年土地亩均产出、年土地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指标体系。以承诺制代替审批制,企业取得“标准地”并作出承诺后即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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