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自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以来,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不折不扣对照省“80条”、市“90条”逐一贯彻落实,该局立足部门职能,着力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各项国土优惠政策,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成企业发展红利。
为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降成本、优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印《国家产业用地政策汇编》,相继出台《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的若干措施》、《关于全市工业标准厂房用地试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供应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企业减负发展。
据悉,该局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精准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补充意见》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在降低10%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再降50%收取,即按原规定收费标准的45%征收。目前已办理108宗,为企业减负47.69万元。此外,深入推进“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新模式,解决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难题。
据统计,全市已有章贡区、经开区、于都县、兴国县等13个县(市、区)18宗1270.66亩工业用地,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的方式成交,为企业降低初始用地成本共8827.79万元,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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