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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厅“四项举措”推进黑土地保护

2018-05-04      来源: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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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厅采取四项措施做好耕地和黑土地保护工作。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66亿亩,保护率达到80%,占全国10.77%,居全国第一位。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划计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重点对“两大平原”黑土耕地集中区域给予特殊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确保黑土耕地总量不减少。二是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大力推进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17年底,已下达建设任务568.3万亩,投资45.5亿元;已建成603万亩,完成投资57.3亿元。通过对田、土、水、路、林等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增加黑土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开展农业地质调查。我省完成“两大平原”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17.3万平方公里。经初步评价,“两大平原”95%以上耕地达国家一级环境质量标准,并发现两条富硒土壤带,对发展特色农业、富硒产业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加强黑土耕地质量监测。开展全省耕地后备资源、土地资源承载潜力和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三个专项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全省黑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利用先进设备开展全天候执法检查,提高黑土耕地保护的精准度和便捷性。我省建成东北地区唯一的土地整治、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站,总结推广黑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技术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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