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成果,及时发现并依法调处林权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林业局、市信访办、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林权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提出,林权纠纷排查调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民高效、注重协调、尊重事实、公开公正、预防为主、积极化解的原则,引导纠纷当事人依照自行和解、申请调处、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级次有序表达诉求。要切实加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居)、乡镇(街道)、区(县)、市四级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落实责任。要建立预警排查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研判、主动介入、妥善处置、及时化解。还要建立分级调处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群众诉求及时受理,林权纠纷调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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