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加强牡丹江市政府部门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宏观调控,优化矿产资源的利用结构及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市、县(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要求,牡丹江市完成了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任务。
规划范围为牡丹江市所辖4区、6县市(市)行政区域,涉及煤、铁、金、铜、锌等主要矿种21种。根据牡丹江市矿产资源分布特征,共划出了58个勘查区块,其中能源矿产14个、金及多金属34个、地热1个、非金属9个,6个禁止勘查区,分别为镜泊湖、牡丹峰、莲花湖、六峰湖、黑龙江省洞庭峡谷地质公园景区、三道关禁止勘查区。
牡丹江市的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预审后,省厅于7月3日组织召开了牡丹江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2009-2015年)成果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牡丹江市(含牡丹江市区)、林口县、穆棱市、海林市、东宁县、宁安市及绥芬河市矿产资源规划及成果进行了认真评审,原则同意牡丹江市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2009-2015年)通过专家评审,就规划成果的有关数据衔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规划总量目标、指标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布局等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目前,规划成果已修改完善,待省国土资源厅报省政府批准。规划的实施,将有效促进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有力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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