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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2011年“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2011-06-24      来源:国家测绘局     作者:甘培喜 朱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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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南宁市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6月21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通信管理局、国家安全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国家保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军区司令部8部门联合组成的广西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南宁市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治理行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理信息市场发展迅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地理信息安全问题也日渐凸现,“涉证、涉网、涉密、涉外、涉军”等违法违规行为屡有发生,特别是互联网载体具有传播无界、即时互动、隐蔽难控等特点,成为地理信息泄密和“问题地图”的频发领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在互联网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以及“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简称“三不”地图)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检查。对地图编制、出版、销售和展示单位,如电子产品市场、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地图、地理类、旅游、历史类、交通类等涉及地图的书籍,含中央级出版单位出版的地图)、外文书店(境外引进、英文版地图册及地理类图书等)及文化用品批发市场(产品包装等)、媒体机构(新闻、旅游、地理类等节目以及有关广告)、机场及车站码头(引导性地图、地图广告标识等)的地图进行严格检查,对登载、展示地图或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进行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带有政治性问题、存在失泄密隐患的地图以及“三不”地图,依法查处有关责任人。

  此次地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对广西图书批发市场、南宁市火车站等地图出版物销售比较集中的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经过2002年以来全国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以后,自治区地图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大型图书批发市场销售的纸质地图均有审图号、编制单位和出版单位。但检查中也发现展示的地图和网站地图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网站上展示的地图出现严重政治性问题,漏绘我国重要岛屿,如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在南宁市火车站检查时发现一旅游公司公开展示一幅未经审核的地图,且地图上漏绘广西自治区斜阳岛、错绘涠洲岛等重要岛屿。检查组现场给有关人员指出问题所在,并依法对违规单位开具《“问题地图”限期整改通知书》。在对互联网站进行抽查中,检查了48个网站、440个链接、15幅动态地图和218幅静态地图,几乎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下一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按规定对有关网站进行处理。

  经过认真梳理,检查组将此次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在地图上载明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审图号的或使用虚假审图号。主要体现为:地图出版物版权页上未标明审图号、公共场所中展示的地图未标明审图号、互联网中登载的地图数据或地图图片未标明审图号、使用虚假审图号。二是常规地图及网站中登载的地图中存在严重政治性问题。主要体现为:将我国台湾按独立国家表示(以国名字体标注“台湾”或在我国政区地图以外的其他的图上将台湾岛底色与祖国大陆区别着色)、漏绘重要岛屿(海南岛、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等)、错绘国界线,将我国大片领土划到国外(我国西藏自治区察隅地区和阿克赛钦地区与印度之间的国界线绘制错误)。三是未按照地图审查意见书修改。主要表现在:已获取审图号但没有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地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地图内容审查意见书”进行修改。四是在互联网地图中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违反国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定,把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的地理信息标注在互联网地图上进行传播。五是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备案。

  通过此次地图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地图编制、出版、销售、互联网地图服务等环节,优化了地图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了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自治区地理信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测绘局局长陈仲怀就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工作重点等接受了广西电视台记者的专访。

  此次地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自治区地理信息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测绘局局长陈仲怀就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工作重点等接受了广西电视台记者的专访,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全程参与当天的地图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法制报、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南国早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到活动现场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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