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二)子项名称: 外国船舶进入中国领海、内海进行海底电缆管道维修、改造和拆除审批
(三)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四)项目编码: 00011512200301
(一)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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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份数 |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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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及电子 |
2 |
内容包括: 海底电缆管道名称和所有者,施工内容和原因,施工单位和船舶,施工时间、计划和方案,施工范围(含坐标及示意图),两侧各两海里(港内为一百米)内海底电缆管道布置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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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船舶资料 |
复印件 |
纸质及电子 |
2 |
船舶证书,船舶主要装备及性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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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相关资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及电子 |
2 |
电缆管道所有者资信证明,委托书和申请单位证明文件。属于改造或拆除的,还应提交海洋环保相关批复文件。申请施工区域应尽可能避开已有的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及其他海上设施,无法避开的,还需提供与涉及海底电缆管道或其他海上设施所有者签订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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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施工区域超过上述范围的应提供必要性说明文件;
注2.以上材料电子文件应采用PDF格式,涉及坐标或图片的文件应提供Word或Excel格式,以光盘为存储介质。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电话查询审批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