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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进行到底

2018-03-2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郭岸英 向 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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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自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对云南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全域例行督察以来,云南省和成都督察局密切配合,高位联动,全面推进问题的整改。目前,涉及全省8个州(市)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8个方面的1.05万个问题,整改到位和符合阶段性整改要求的达1.04万个,整改率达98%以上,其余问题的整改正在稳步推进中。

  加强领导,高位推进。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强调,把问题坚决整改到位,特别要彻底整改化解粗放低效用地、批而未供、土地闲置等问题,严控新增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负责人多次赴云南,与省、市主要领导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沟通商谈,共同研究寻找破解问题的方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领导分片包干,深入各州(市)、县(市、区)挂钩督导,统筹、协调、指导问题整改。

  省局联动,形成合力。成都督察局与云南省政府签订《协同整改标本兼治工作机制框架协议》。成都督察局在加强督导督办的同时,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指导推进整改工作,深入调研形成《云南省2017年土地督察分析报告》,全面分析查摆问题症结,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云南省政府专门制定《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土地例行督察省域范围内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州、县两级政府根据省政府的整改方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对每个项目、每一宗地,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推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督促指导,人事并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加强与住建、农业、监察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运转协调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省政府办公厅组成专项工作督导组,对整改任务较重的昭通、临沧等地区开展了2轮整改督导,对问题整改涉及的8个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一事一研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云南省监察厅全程参与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并对处理人的情况审核把关。相关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开展问题整改督办工作,及时展开违法违纪调查和责任追究。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以来,云南省已处理和正在按照程序处理有关责任人213人。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云南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规范管地用地行为,出台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23份。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关于土地征收和转用报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规定。昭通、临沧市分别下发《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涉及土地管理相关文件的决定》和《临沧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依法收回昭阳工业园区、临沧市工业园区土地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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