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创新管理体制、抓好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集约利用土地、提升使用效率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力争到2020年,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400亿元,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
福州市提出四项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土地开发强度。在符合规划、安全及环保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园区内原有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原址扩建的工业项目所需新增工业用地,可按程序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二是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通过实施“腾笼换鸟”“退二进三”政策,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投入产出水平。支持园区内低效用地进行整体兼并或分栋转让,用于发展新兴产业及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支持优势企业优先兼并或购买。
三是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对新增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分期供地”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确保土地资源向用地少、产出高、效益好的项目倾斜。
四是严格执行有关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省级(以上)开发区均纳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设立满3年后,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排名居全省同级别开发区末5名的,原则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居全省前5名的,优先安排300亩的土地储备报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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