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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标准地”改革促审批提速 项目落地审批平均提速1倍

2018-11-21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特约记者 黄庆亮 通讯员 阮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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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办员石超领到了施工许可证,这是景宁首个“企业承诺+标准地”政府全程代办的项目。只用了50天,一个年产200万套的幼教玩具生产项目就办好了施工许可证。这是丽水市“标准地”改革促审批提速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丽水市全面开展“标准地”制度改革,截至11月6日,全市已累计出让“标准地”工业用地68宗1682亩,项目落地审批平均提速1倍

  全力推进“标准地”制度改革,是丽水市以打造最方便、最快速、最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最优市的重要载体。从今年8月起,丽水市所有省级以上平台新增工业用地已全部按照“标准地”供地。

  “‘标准地’大大加快了项目前期审批速度!我们一拿到施工许可证,就第一时间开始施工了,争取能尽早建成投产。”丽水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张伟强说,作为云和县首批拿到“标准地”的企业,从项目备案到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仅用了54天。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地”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亩产税收、单位增加值能耗、环境标准等指标都做了明确要求,企业对标拿地,政府代办审批,企业项目入驻既明白,又提速。

  浙江省提出,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龙泉市佳马食品有限公司在8月31日摘得龙泉首宗“标准地”,10月24日就拿到了施工许可证,远快于“最多100天”目标。

  “标准地”制度改革,让全市企业落地审批大大提速。在青田县,更是提出并落实了“40天限时高效审批制”。企业只需要在完成承诺书签订等事项后,就可以开工建设。近日,浙江罡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夏礼达从青田县建设局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只用了38天。

  在审批提速的同时,“标准地”改革还倒逼土地增效。缙云县在推进“标准地”工作时,增加单位排放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比等指标条件,同时提高了亩均税收。新引进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亩均税收均提高了10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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