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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三管齐下强势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2018-10-25      来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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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除险安居进度,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顺利实现,针对工程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问题,乐清市三管齐下,强势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一是分类限定交工验收时限。对已完成主体建设的2个工程治理项目,限定在8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对工程经费小于50万元的10个治理项目,限定在9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对工程经费小于150万元的12个治理项目,限定在10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其它5个治理项目,限定在11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二是加强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力量和技术人员配备,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精心组织,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在计划完成时间内完成工程交(竣)工验收。对因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等主观原因造成工程进展缓慢的,以及无故拖延工期的,经调查核实后直接列入我市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黑名单。对存在挂靠关系的,由市公安、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查处,同时报送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按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处置,情节严重的,直接建议吊销其资质。另外,对工程治理过程发现有黑恶势力干扰的,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上报市公安部,由市公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每个工程治理必须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责,全面掌握项目进展,及时处置存在问题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按照“一点一专人,一点一专案”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逐个项目落实负责人。同时,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程进展缓慢的项目启动问责。截止9月底,该市29处工程治理任务,已验收5处,完工待验收3处,项目总进展已达50%以上的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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